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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卖家拒退款为何还有理?-全球热议
来源: 东方资讯      时间:2023-04-12 18:15:20


【资料图】

网络卖家拒退款为何还有理?

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,买家未能证明自己已经履行退货义务

网购期间,买到不符合心意、质量不过关的商品产生的退货纠纷屡见不鲜。近日,金山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网购退货引发的执行异议纠纷,买家卖家达成退货退款的协议,可买家寄出退货快递后,卖家却拒不退款了,最终法院支持了卖家,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

姚某在A公司的线上平台购买美容仪一套,后因怀疑仪器有质量问题,便将该公司诉至法院。2021年2月,经调解,A公司自愿接受姚某的退货申请,并承诺于收到退货商品后10日内支付姚某退货款2万元。此后,姚某称其已于2022年3月将退货商品邮寄至A公司,却未收到退货款。姚某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退货款,法院依法扣划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相应款项。不料,A公司却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,称其从未收到姚某的退货商品,且在此期间姚某从未与A公司联系过退货事宜,故请求解除执行措施。

姚某是否履行了生效调解书约定的退货义务,从而有权申请强制执行?

法院经审理查明,2022年3月姚某作为寄件人邮寄一票快递至收件人A公司的工商注册地址,物流信息显示签收人为“门口”,签收日期为“2022年3月14日”。寄送快递前后,姚某并未与A公司联系或通知已寄出快递,也未在寄件前对寄送物品拍照、录像,也未进行保价。

综合双方的举证辩论,法院认为,就现有证据而言,姚某未能证明其已经履行退货义务,从而无权申请强制执行。最终法院支持了公司的执行异议,并裁定撤销对其的执行措施。姚某不服该裁定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,上级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其复议申请,维持原裁定。现该裁定已生效。

本报通讯员 章鲁涛 记者 屠瑜

提醒

在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食品安全法》《电子商务法》等法律致力于保护广大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,法官也提示“剁手党”们注意: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,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,也应合理审慎地履行必要义务,做一个诚实守信的社会活动参与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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